中央稅

簡介
中央稅

由國家中央立法機關立法,稅收管理權和收入支配權歸屬中央政府的稅收。又稱國家稅。中央稅構成中央政府的固定收入。按稅種劃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收入,實行分稅制是世界各國財政管理體制的普遍做法  中國在 1984 年以前,除明確規定零星分散的稅種,如城市房地產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屠宰稅、集市交易稅等少數稅種作爲地方稅以外,其他稅源面廣、數額較大的稅收均爲中央稅。從1985年起,中國的財政體制逐步採取按稅種劃分中央收入和地方收入。按照國務院1985年3月21日頒布的《關於實行“ 劃分稅種 ,核定收支、分級包幹”的財政管理體制的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明確列爲中央稅的有:關稅燒油特別稅、專項調節稅和特別消費稅等,同時還按企業隸屬關系將下列各部門繳納的稅收列作中央固定收入:①中央國營企業所得稅和調節稅。②鐵道部和各銀行總行、保險公司營業稅。③海關代徵的產品稅和增值稅。④海洋石油外資合資企業工商統一稅所得稅。⑤石油部、電力部、石油化學公司、有色金屬公司所屬企業產品稅、營業稅增值稅,以其70%作爲中央財政的固定收入

在實行中央與地方分稅制的國家,通常是將一些收入充足和穩定的稅種作爲中央稅。由於各國稅收管理體制不同,中央稅的劃分和規模各有不同的特點。一些國家如美國日本,中央稅佔全部稅收收入的60%以上。有些財權更爲集中的國家如英國和法國,中央稅高達80%左右。

中國國內類型

中國1984年以前,除關稅明確爲中央稅外,其他稅種多爲中央和地方比例分成收入。從1985年起,中國逐步採取按稅種劃分中央稅和地方稅。依國務院 1985年 3月21日頒布的《關於實行“劃分稅種、核定收支、分級包幹”的財政管理體制的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明確列爲中央稅的有:關稅燒油特別稅、專項調節稅車輛購置稅船舶噸稅和特別消費稅等,同時還按企業隸屬關系,將下列各部門繳納的稅列作中央固定收入: 

①中央國營企業所得稅和調節稅

②鐵道部和各銀行總行、保險公司營業稅

海關代徵的產品稅和增值稅; 

④海洋石油外資合資企業工商統一稅所得稅; 

⑤石油部、電力部、石油化學公司、有色金屬公司所屬企業產品稅、營業稅增值稅,以其70%作爲中央財政固定收入


在目前我國的分稅制體系下, 

1。中央稅包括:消費稅、關稅車輛購置稅海關代徵的增值稅消費稅; 

2。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包括: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證券交易印花稅; 

3。地方稅包括: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城市建設維護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契稅耕地佔用稅屠宰稅筵席稅牧業稅。 

另外,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已經停徵,農業稅已廢止。

簡言之,中央稅是國稅,地方稅地稅

國稅與地稅,是指國家稅務局系統和地方稅務局系統,一般是指稅務機關,而不是針對稅種而言的。 

國家稅務局系統由國家稅務總局垂直領導;省級地方稅務局受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雙重領導,省級以下地方稅務局系統由省級地方稅務機關垂直領導。因此,國家稅務局系統和地方稅務局系統分屬國家不同的職能部門,一般是分开辦公的,但是,也由一些地方的國家稅務局系統和地方稅務局系統是合署辦公的。 

我國現行稅種共有24個,按照財政分稅制的要求,將24個稅種按照實際情況劃分爲中央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地方稅三種。其中,中央稅歸中央所有,地方稅歸地方所有,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分配後分別歸中央與地方所有。 

爲適應分稅制的要求,全國稅務機關分爲國家稅務局(簡稱國稅)和地方稅務局(簡稱地稅),負責徵收不同的稅種。國稅主要負責徵收中央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地稅主要負責徵收地方稅,他們之間的徵收管理分工一般劃分如下: 

1。國稅局系統: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鐵道部門、各銀行總行、各保險公司集中繳納的營業稅所得稅、城市建設維護稅,中央企業繳納的所得稅,中央與地方所屬企業、事業單位組成的聯營企業股份企業繳納的所得稅,地方銀行、非銀行金融企業繳納的所得稅,海洋石油企業繳納的所得稅資源稅,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所得稅證券交易稅(开徵之前爲對證券交易徵收印花稅),個人所得稅中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徵收的部分,中央稅的滯納金補稅、罰款。 

2。地稅局系統: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不包括上述由國家稅務局系統負責徵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繳納的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不包括對銀行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徵收的部分),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佔用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印花稅契稅屠宰稅筵席稅農業稅牧業稅及其地方附加,地方稅滯納金補稅、罰款。 

爲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降低徵收成本,避免工作交叉,簡化徵收手續,方便納稅人,在某些情況下,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可以相互委托對方代收某些稅收。另外,對於特殊情況,國家稅務總局會對某些稅種徵收系統,做出特別的安排和調整。 

因此,納稅人涉及具體稅種應當向哪個稅務系統繳納問題時,還是應當以當地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和地方稅務機關的實際分工及其具體要求爲准。 

按照財政分稅制的要求,將24個稅種按照實際情況劃分爲中央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地方稅三種。其中,中央稅歸中央所有,地方稅歸地方所有,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分配後分別歸中央與地方所有。 


國情
美國的中央稅集中了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障稅、公司所得稅等主要稅種
日本中央稅包括所得稅法人稅、繼承稅、物品稅、關稅等25個稅種

補充解釋

指由中央政府徵收管理使用或由地方政府徵收後全部劃解中央政府所有並支配使用的稅種。如關稅(由海關代徵),消費稅,中央企業所得稅等。 包括消費稅(含進口環節代徵部分)、車輛購置稅關稅海關代徵環節增值稅等。

熱門資訊更多

TSFOREX用戶登錄
captcha
TSFOREX用戶注冊
TSFOREX密碼找回